2017-04-01
从2017年4月1日起,“商业模式”、“计算机程序”也都可以寻求专利保护了。这一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?又将给创新氛围与经营环境带来哪些变化?
“能做到软硬件结合的互联网企业,以及有商业模式创新的硬件厂商,或将迎来进一步发展。”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学系主任、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所(IIPM)联席所长黄灿教授4月1日对界面新闻记者说。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消息,新版《专利审查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于4月1日开始正式开始实施,这是其2010年2月发布以来的首次修改。黄灿认为,这将使得一批互联网行业内具有较好市场效果、较新商业模式的创新型企业,能够更好地保护其知识产权。像以往的“千团大战”等一窝蜂跟风创业行为,或将得到有力遏制。而如同摩拜单车、ofo等共享单车模式企业,则可以凭借有实体技术依托、软件与硬件相结合的商业模式创新,获得新的增长空间。
此外,对于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,此前的“硬件”,也被扩展为了“不仅可以包括硬件,还可以包括程序”。 黄灿对界面新闻记者说,对于一些注重科技创新的硬件厂商而言,也是利好消息。计算机程序,其实质是以代码为载体的全套数字技术方案。一些在物联网、区块链等新技术领域大力布局的TMT行业企业,将因专利保护的加强而愈发重视对新技术的探索。 《指南》规定,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,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,又包含技术特征,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。这就是说,在符合“包含技术特征”要求的前提下,商业模式的创新,也将成为企业专利护城河的一部分,为企业构建其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。
随着大数据、云计算等移动互联网时代技术的不断突破,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范式,正在逐渐增多,其对于企业经营效率的价值也在日益提升。
7年后首度修改《指南》,黄灿认为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与现实意义。“虽然中国目前已是世界上收到专利申请最多、专利合作条约(PCT)专利申请前五名的国家,但中国的知识产权发展仍面临严峻挑战。”黄灿认为,在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上的提升,将成为企业突破发展瓶颈的关键。 商业模式、计算机程序能够成为专利保护范围的一部分,也能在相当程度上更新业界对于“创新”的理解,使“互联网+”等新经济业态得到更有力的支持与保护。
黄灿对界面新闻记者说,事实上,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具备较强竞争力,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。 以硅谷为例。 美国在联邦政府及加州州政府层面对专利保护法的严格执行,都使硅谷企业的新型软件、新商业范式等科技创新成果,有了很好的政策保障基础。不仅如此,美国专利诉讼中可观的赔偿金额,也增强了企业对专利技术投入的意愿。如普华永道就在其《2016专利诉讼研究》报告中透露,在2015年,美国专利诉讼损害赔偿额的中位数,达到了1020万美元。
据《中国知识产权报》的调查数据显示,在全球各国专利局的已授权专利中,美国专利数远超欧洲、日本的专利数,位居全球首位。中国若要在未来迎头追赶,就必须站在互联网技术的新起点上,以专利技术方面的创新,使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国家战略得到更好落实。 “近十年来,中国的专利数量逐年递增,且常以每年近30%的速度增长,可以说,中国目前正处在知识产权蓬勃发展的时期。”黄灿向界面新闻记者总结道:“从长远看,新版《指南》的修改,对促进企业研发投入与激活社会创新资源,将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”。